TWNIC 網域名稱新管理辨法!!

經網域名稱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確認,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
註冊管理辦法公告,並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,新管理辨法說明如下:

一、新申請網域名稱免書面文件審核
92年1月1日起新申請.com.tw / .net .tw/ .org.tw域名,無須提出書面
文件即可申請,原申請資格限制仍存在,故申請.com.tw / .net.tw /
.org.tw 域名者仍須符合原規定之資格。
若註冊後經檢舉其填其資料不實者,TWNIC 將依註冊管理辦法取消域名。

二、網域名稱到期未繳費續用凍結天數變更
網域名稱到期未繳費續用之網域名稱凍結刪除天數由90天變更為30天。
凡到期日為91年12月31日以前者,沿用舊法90天;到期日為92年1月1日
以後者,適用新法30天。

三、網域名稱完成註冊審程序之期限由25天更為7天。

關於 TWNIC 申請.tw 網域名稱管理辨法將陸續公告於網站上!!